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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廣元市工商局查處銷售不合格農機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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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根據四川省工商局的安排和委托,四川省廣元市工商局對某農機有限公司銷售的“藍天”牌1DN—4型微耕機進行抽樣并送檢,經檢驗機構檢驗認定為不合格產品。 經查,當事人于2006年2月6日從另一公司購進了5臺藍天牌1DN—4型微耕機,購進價為每臺5030元,貨值金額為25150元,已經銷售了2臺。 廣元市工商局依據有關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沒收尚未售出的不合格藍天牌微耕機3臺、并處罰款15000元。
(信息來源:2007年06月26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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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 2007年07月29日 20:19: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