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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二批)公示的通知
上海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二批)公示的通知
滬農機[2017]32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根據《關于開展上海市2017年(第二批)農機補貼產品歸檔工作的通知》(滬農機[2017]23號)精神,我辦組織有關專家對企業(yè)填報的第二批產品歸檔信息進行了整理、審核,形成“上海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二批)”,現予以公示。
1、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農機購置補貼相關事宜的通知》(農辦機〔2015〕17號)精神,農機生產企業(yè)對其申報的補貼產品歸檔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guī)性負主體責任。請認真核對相關產品信息,確保補貼產品歸檔檔次和產品信息真實準確;對于補貼產品的補貼比例畸高、歸檔檔次有誤、受到部省暫停處理仍未恢復等情況,應及時主動向我辦書面通報;對發(fā)現問題未主動報告的,將暫?;蛉∠撈髽I(yè)部分或全部產品在我市的補貼資格。
2、公示期為:2017年9月28日-- 10月10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企業(yè)提供說明材料,經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在2017年10月10日17時前將書面材料寄至我辦(以郵戳為準),非紙質材料不予受理。所反映的問題要真實、客觀、合理。
聯(lián)系電話:021-23119649(上海市農業(yè)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021-67655959(上海市農業(yè)機械鑒定推廣站)。
書面材料郵寄地址:上海市農業(yè)機械鑒定推廣站綜合業(yè)務科(地址:上海市松江區(qū)泗涇鎮(zhèn)鼓浪路2號405室、聯(lián)系電話:021-67655959郵編:201601)。
附件:上海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二批)(公示稿)
上海市農業(yè)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2017年9月28日
滬農機[2017]23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為做好上海市2017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工作,根據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文件精神,現就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信息填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上海市2015-2017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017年調整)》內的產品(詳見附件)。
二、填報要求
1、填報產品的生產企業(yè)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yè);
2、已獲得省級(含)以上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日期應在2017年1月1日(含)以后;
3、國家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獲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并且在有效期內;
4、被農業(yè)部或省級農業(yè)機械主管部門暫停、取消補貼資格;有質量投訴、舉報等案件未處理完結的農機產品除外。
三、申報材料
1、企業(yè)基本情況表(網上填報生成);
2、上海市2017年農機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網上填報生成);
3、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加蓋企業(yè)公章的掃描件);
4、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報告和檢驗報告(加蓋企業(yè)公章的掃描件);
5、國家實施強制管理產品的證書及其附件(加蓋企業(yè)公章的掃描件)。
四、注意事項
1、在填報歸檔產品信息前,請仔細閱讀填報流程,企業(yè)提供的產品歸檔信息必須真實可靠,完整有效。我辦只對企業(yè)填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guī)性進行評閱,不對企業(yè)所填報檔次做任何形式的調整。因信息填寫錯誤導致無法正確分類歸檔的,不能進入2017年補貼產品范圍,責任由企業(yè)自行承擔;
2、上海市歸檔產品信息填報采用網上填報與書面提交并行。網上填報通過“農機綜合管理系統(tǒng)支撐平臺”中“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填報系統(tǒng)”(http://www.shac-nj.com:8080/btml)進行;書面材料統(tǒng)一使用A4紙裝訂成冊(企業(yè)基本情況表、歸檔信息表應由網上填報系統(tǒng)生成后打印);
3、已在“上海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歸檔信息”中的請勿重復申報;
4、截止時間:2017年8月11日(書面材料以上海市郵政局投遞日郵戳為準);
5、書面材料接收地址:上海市農業(yè)機械鑒定推廣站綜合業(yè)務科(地址:上海市松江區(qū)泗涇鎮(zhèn)鼓浪路2號405室、郵編:201601)。
咨詢電話:021-67655959(上海市農機鑒定推廣站) 021-23119649(上海市農業(yè)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附件:上海市2015-2017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017年調整)
上海市農業(yè)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上海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一批)(下)公告稿
滬農機[2017]11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上海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下】歸檔公示已經結束,我辦組織相關部門對公式期間企業(yè)反饋意見進行了梳理,現將歸檔結果予以發(fā)布。
上海市農業(yè)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2017年5月16日
附件 上海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一批)(下).xls
上海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一批)(上)公告稿
滬農機[2017]7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上海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上】歸檔公示已結束,我辦組織相關部門對公示期間反饋意見進行梳理,現將歸檔結果予以發(fā)布。
附件:上海市2017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上)點擊下載
上海市農業(yè)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2017年4月17日
上海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一批)(上)公示
滬農機[2017]6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根據《關于開展上海市2017年(第一批)農機補貼產品歸檔工作的通知》(滬農機[2017]4號)有關精神,我辦組織有關專家對企業(yè)填報的第一批產品歸檔信息中“已在上海市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中”部分進行了整理、審核,形成“上海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一批)(上)”,現將予以公示。
1、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農機購置補貼相關事宜的通知》(農辦機〔2015〕17號)精神,農機生產企業(yè)對其申報的補貼產品歸檔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guī)性負主體責任。請認真核對相關產品信息,確保補貼產品歸檔檔次和產品信息真實準確;對于補貼產品的補貼比例畸高、歸檔檔次有誤、受到部省暫停處理仍未恢復等情況,應及時主動向我辦書面通報;對發(fā)現問題未主動報告的,將暫?;蛉∠撈髽I(yè)部分或全部產品在我市的補貼資格。
2、公示期為:2017年4月6日--12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或補充材料的須由企業(yè)提供說明材料,經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在2017年4月12日前將書面材料寄至我辦(以郵戳為準),非紙質材料不予受理。所反映的問題要真實、客觀、合理。
聯(lián)系電話:021-23119649(上海市農業(yè)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021-67655959(上海市農機鑒定推廣站)。
書面材料郵寄地址:上海市農業(yè)機械鑒定推廣站綜合業(yè)務科(地址:上海市松江區(qū)泗涇鎮(zhèn)鼓浪路2號405室、聯(lián)系電話:021-67655959郵編:201601)。
附件:上海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一批)(上)(公示稿)點擊下載
上海市農業(yè)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2017年4月6日
上海市關于開展2017年第一批農機補貼產品歸檔工作的通知
滬農機[2017]4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為做好上海市2017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工作,根據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文件精神,現就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填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上海市2015-2017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017年調整)》(送審稿)內的產品(詳見附件)。
二、填報要求
1、填報產品的生產企業(yè)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yè);
2、已獲得部級或省級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日期應在2017年1月1日(含)以后;
3、國家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獲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并且在有效期內;
4、被農業(yè)部或省級農業(yè)機械主管部門暫停、取消補貼資格;有質量投訴、舉報等案件未處理完結的農機產品除外。
三、申報材料
1、企業(yè)基本情況表(網上填報生成);
2、上海市2017年農機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網上填報生成);
3、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加蓋企業(yè)公章的掃描件);
4、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報告和檢驗報告(加蓋企業(yè)公章的掃描件);
5、國家實施強制管理產品的證書及其附件(加蓋企業(yè)公章的掃描件)。
四、注意事項
1、在填報歸檔產品信息前,請仔細閱讀填報流程,企業(yè)提供的產品歸檔信息必須真實可靠,完整有效。我辦只對企業(yè)填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guī)性進行評閱,不對企業(yè)所填報檔次做任何形式的調整。因信息填寫錯誤導致無法正確分類歸檔的,不能進入2017年補貼產品范圍,責任由企業(yè)自行承擔。
2、上海市歸檔產品信息填報采用網上填報與書面提交并行。網上填報通過“農機綜合管理系統(tǒng)支撐平臺”中“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填報系統(tǒng)”(http://www.shac-nj.com:8080/btml)進行;書面材料統(tǒng)一使用A4紙裝訂成冊(企業(yè)基本情況表、歸檔信息表應由網上填報系統(tǒng)生成后打印)。
3、除2016年因違規(guī)被農業(yè)部及各省市處理過的產品外,已在“上海市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中的產品企業(yè)登陸填報系統(tǒng)完善相關信息后2017年將繼續(xù)沿用。
4、截止時間:2017年3月24日(書面材料以上海市郵政局投遞日郵戳為準)。
5、書面材料接收地址:上海市農業(yè)機械鑒定推廣站綜合業(yè)務科(地址:上海市松江區(qū)泗涇鎮(zhèn)鼓浪路2號405室、郵編:201601)。
咨詢電話:021-67655959(上海市農機鑒定推廣站)
021-23119649(上海市農業(yè)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附件:上海市2015-2017年農機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017年調整)(送審稿)點擊下載
上海市農業(yè)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2017年3月13日
序號 | 大 類 | 小 類 | 品 目 |
1 | 耕整地機械 | 耕地機械 | 翻轉犁 |
2 | 旋耕機 | ||
3 | 田園管理機 | ||
4 | 開溝機(器) | ||
5 | 鏵式犁 | ||
6 | 圓盤犁 | ||
7 | 整地機械 | 圓盤耙 | |
8 | 驅動耙 | ||
9 | 起壟機 | ||
10 | 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 ||
11 | 筑埂機 | ||
12 | 種植施肥機械 | 播種機械 | 條播機 |
13 | 小粒種子播種機 | ||
14 | 水稻(水旱)直播機 | ||
15 | 育苗機械設備 | 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 | |
16 | 種子處理設備(采摘、調制、浮選、浸種、催芽、脫芒等) | ||
17 | 栽植機械 | 油菜栽植機 | |
18 | 水稻插秧機 | ||
19 | 施肥機械 | 施肥機(化肥) | |
20 | 撒肥機(廄肥) | ||
21 | 田間管理機械 | 植保機械 | 動力噴霧機(含擔架式、推車式機動噴霧機) |
22 | 噴桿式噴霧機(含牽引式、自走式、懸掛式噴桿噴霧機) | ||
23 | 電動噴霧器 | ||
24 | 殺蟲燈(功率≥20W) | ||
25 | 修剪機械 | 樹木(花草)修剪機 | |
26 | 收獲機械 | 谷物收獲機械 | 自走輪式谷物聯(lián)合收割機(全喂入) |
27 | 自走履帶式谷物聯(lián)合收割機(全喂入) | ||
28 | 半喂入聯(lián)合收割機 | ||
29 | 飼料作物收獲機械 | 青飼料收獲機 | |
30 | 撿拾壓捆機 | ||
31 | 飼草裹包機 | ||
32 | 莖稈收集處理機械 | 秸稈粉碎還田機 | |
33 | 蔬菜收獲機械 | 果類蔬菜收獲機 | |
34 | 收獲后處理機械 | 清選機械 | 糧食清選機 |
35 | 干燥機械 | 糧食烘干機 | |
36 | 其它干燥配套機械 | ||
37 | 熱風爐 | ||
38 | 排灌機械 | 水泵 | 潛水泵 |
39 | 飼料攪拌機 | ||
40 | 畜牧飼養(yǎng)機械 | 孵化機 | |
41 | 送料機 | ||
42 | 畜產品采集加工機械設備 | 擠奶機 | |
43 | 冷藏罐 | ||
44 | 水產養(yǎng)殖機械 | 增氧機 | |
45 | 投餌機 | ||
46 | 動力機械 | 拖拉機 | 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 |
47 | 設施農業(yè)設備 | 連棟溫室設施設備 | 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壓設備、過濾設備、水質軟化設備、灌溉施肥一體化設備以及營養(yǎng)液消毒設備等) |
48 | 農用搬運機械 | 運輸機械 | 農用掛車(自卸) |
49 | 裝卸機械 | 農用裝載機(<0.6)m3 | |
50 | 其他機械 | 廢棄物處理設備 | 固液分離機 |
51 | 精準農業(yè)設備 | 農業(yè)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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