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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關于四川哈瑞特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變更微耕機型號的通知
關于四川哈瑞特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變更微耕機型號的通知
黔農委函〔2015〕145號
各市(州)農委,安順市農機中心、貴安新區(qū)農水局,各縣(市、區(qū)、特區(qū))農業(yè)(農牧、農機)局(中心):
四川哈瑞特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以下簡稱“哈瑞特公司”)的1WG4.4-95FC-Z型微耕機系我省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哈瑞特公司2014年9月申報《2015-2017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yè)機械產品目錄》時,根據(jù)新的標準要求,將原型號為1WG4.4-95FC-Z的微耕機變更為1WG4.05-95FC-Z,配置未發(fā)生變化,配套動力依然為173F風冷柴油機。從2015年1月起,該公司生產的微耕機使用新型號1WG4.05-95FC-Z,取代原型號1WG4.4-95FC-Z。
根據(jù)《關于繼續(xù)做好2014年度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黔農辦發(fā)〔2014〕401號)和《關于啟動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黔農辦發(fā)〔2015〕201號),2014年農機補貼資金結余的縣于2015年1月1日至6月11日按照2014年省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及相關規(guī)定繼續(xù)組織實施。各地實施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時,哈瑞特公司1WG4.05-95FC-Z型微耕機即為1WG4.4-95FC-Z型微耕機,應按照補貼政策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貴州省農業(yè)委員會
2015年8月14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q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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