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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企業(yè)怎樣申請專利**省錢

作者:張建綱 劉鋒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0年10月26日 收藏

  近年來,不少農機企業(yè)在申請專利時,遇到資金不足等一些問題,影響了企業(yè)的專利申請數(shù)量。本文針對這一情況,結合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制定的《專利費用減緩辦法》,以及各省、市、自治區(qū)出臺的對專利的扶持政策,為讀者解讀專利費用減緩辦法和資助政策,希望能夠對讀者有所幫助。

  專利費用減緩。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對在經濟上確實有困難的單位(主要指職務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者個人(主要指非職務發(fā)明創(chuàng)造)申請專利的有關費用實行部分減緩政策。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第39號令頒布的《專利費用減緩辦法》的規(guī)定,可以減緩的費用主要包括申請費(其中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不予減緩)、發(fā)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三年內)及復審費。

  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個人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85%(只需繳納15%)的申請費、發(fā)明專利審查費和授權當年起三年的年費及80%(只需繳納20%)的復審費;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單位的,上述費減額度分別為70%和60%;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個人與單位共同申請專利的,上述費減額度分別為70%和60%,但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單位共同申請專利的,不予減緩專利費用。

  申請人可以在提出專利申請的同時一并請求減緩上述四種專利費用,對于已經錯過或者已經發(fā)生的費用,不再予以減緩。也就是說,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只能對尚未到期的費用提出減緩請求,并且應當在相應費用期限屆滿日前的兩個半月之前提交請求。

  辦理費用減緩請求需要準備以下材料:費用減緩請求書;證明文件(單位申請時需要附具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關于其經濟困難情況的證明);專利代理委托書(委托代理機構辦理費減的)。需要說明的是,申請人需要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寫明其經濟困難狀況,在未委托代理機構的情況下,上述費用減緩請求書需要由申請人簽字或蓋章。

  專利費用資助。與專利費用減緩不同,專利費用資助金的取得,與該區(qū)域資助管理辦法的具體規(guī)定有關。比如,北京市在2007年1月11日公布了《北京市專利申請資助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明確規(guī)定,申領專利資助金的主體(申請人或第一申請人)必須是北京市專利試點單位、北京市專利示范單位或者北京市普通企業(yè)和個人,資助金的數(shù)額因主體資格的不同而不同,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申請人有好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卻因為資金不足而導致不能申請的問題。再如,《上海市專利費資助辦法》同樣限定了獲得上海市專利資助的主體必須是上海市的單位(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團體)和個人,其資助的費用種類和額度與其他省市相比也存在較大差別。

  不管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出臺的《專利費用減緩辦法》,還是各省、市、自治區(qū)自行制定的專利申請資助金管理辦法,都在很大程度上為專利申請節(jié)省了一筆不小的開支。對農機企業(yè)而言,要密切關注專利申請相關政策變化,尤其是其中費用減緩的規(guī)定或資助金申報領取的辦法,做到既能保護好自己的創(chuàng)新成果,又能減少開支,**大程度地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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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camn.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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