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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記者到南方某地的一個農機合作社采訪,合作社負責人開著小車、玩著筆記本電腦、抽著軟包中華,活脫脫一副成功商人的模樣。盡管他家里有田,他卻從不務農,掌握著幾十臺農機具,自己也從不開。盡管是農民身份,卻是拿著工資與分紅的老板。從這家合作社和負責人的特征看,該合作社是一家典型的經營性企業(yè)無二。
實際上,像這樣名為合作社實際上為商業(yè)企業(yè)的機構并不在少數(shù)。
在前些年的農機補貼實施中,農機補貼向農機合作社、農機大戶傾斜,也許在前些年資金有限的情況下,著眼于國家糧食安全和提高種田農民的積極性,具有積極意義。但是在當下已經處于實施了多年的階段,中央財政資金由2004年的7000萬擴展到了今年的155億元,就已經對這條原則進行適應調整的需要,特別是從社會公平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社會效益的角度。**起碼,對基層農機管理部門來說,在實施中要注意補貼對象的遴選,上級管理部門要對下級農機管理部門加以指導,把補貼補資金用在**需要這項資金的農民頭上,而不僅僅是假“合作”之名的、戶籍上是“農民”的農民。在某種程度上,向合作社和種糧大戶等傾斜的政策并無對錯之分,但地方上在執(zhí)行的時候,應多想想那些真正需要機器的農民。
在實際操作中我們發(fā)現(xiàn),誠如上面提到的這類合作社,一些獲得補貼的人并不是種田的農民,而是假農民名義的從事營利性微觀經濟活動的商人。有些合作社的領頭人都是當?shù)氐哪苋撕蛷娙耍?strong>有不少還是當?shù)氐拇?、組干部,獲取補貼資源的能力和途徑自然就較普通的農民強得多。不難發(fā)現(xiàn),一些合作社在前些年的補貼傾斜過程中已經被喂得過飽,而有些農民則純粹把加入合作社當作獲取補貼便利的橋梁,那些沒關系資源進入合作社或沒條件組建合作社的地方的農民,其受到補貼傾斜照顧的先天的機會公平就大打折扣,這也同時意味著其獲取補貼資金的權利被那些輕而易舉獲得補貼照顧的合作社“社員”擠占。
農機補貼實施七年來,很多涉農合作社的社員已經相對夠富有了,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那些更多的不是社員的農民、重視他們的利益。在一些補貼資金短缺的地方(幾乎所有地方都在喊補貼資金不夠用),我們是否也應考慮一下那些真正需要農機作業(yè)的**本真、**樸素的農田作業(yè)的農民?
經濟學理論認為,公共資源投資的總量和公平程度,都關系到全社會資本價值的增長。既定的公共資源投入于創(chuàng)造資本價值時,分配得越公平,其增加的價值就越大。這是由公共資源不同于私人資源的性質決定的。在現(xiàn)代社會,機會公平的重要性超過結果公平,而且,機會公平的內涵即包含市場競爭環(huán)境公平。公共資源的配置效率是由是否公平決定的,這是因為,公共資源要追求社會價值和公共福利的**大化,其看似追求經濟價值的行為,如生產和提供盡可能多的公共服務,背后也是追求社會價值,即社會的公平公正。所有不當和違法配置的公共資源,一方面不能有效產出公共服務,無助于社會價值的實現(xiàn),另一方面勢必加劇全社會的不公平和不公正,因為一部分人占有了過多的公共資源,大部分人平均可得的公共服務就減少了。這就是公共資源配置的公平缺失,進而也是效率缺失。由此,亦反證了效率與公平是可以兼得。
按以上理論,就國家農機補貼資金這項公共資源而言,讓農民均等地獲取補貼資金的機會,資金資源配置的效率也越高,整個資金增加的社會價值和社會福利也就越大。如果配置不當,勢必加劇全社會的不公平和不公正,對于作為社會個體的每個人來說(即便我們自己不是農民),由于人與社會、個人的現(xiàn)在與將來的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實際上**終都會成為直接或間接的受害者(參見本人《每個人都是自己行為的埋單者》一文)。
2007年,亞洲開發(fā)銀行首次提出了“包容性增長”概念,胡錦濤總書記推進了這一概念的延伸與發(fā)展,在今年的公開場合多次提到“包容性增長”。分析人士稱,“包容性增長”是中國促進實現(xiàn)“全體人民共享改革開放成果”的**新舉動,這和胡錦濤總書記近年提出的“科學發(fā)展觀”與“和諧社會”一脈相承,意指需要全面均衡發(fā)展,才能使經濟增長、社會進步與人民生活的改善同步進行。有學者認為,包容性增長即為倡導機會平等的增長,其**基本的含義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經濟增長。它涉及平等與公平的問題,包括可衡量的標準和更多的無形因素。剛剛召開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公報中,就強調了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如是,盼望讓農機補貼政策惠及更多真正購機用機的、種田的農民。
發(fā)表于 @ 2010年10月25日 13:19:00 |點擊數(shù)()